关于投诉举报鄂城区供电公司拒不提供生活用电违法行为的回复

来源: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21-08-26
  投诉人:程文林先生    投诉时间:2021-8-15
  投诉内容:楼下小学教师宿舍楼小区在2021年7月份已经“电改”完成。在左右邻居家都已经通电的情况下,投诉人家始终没有电,还查询不到电表户号。投诉人认为可能是漏装了,于2021.08.07通过网上国网(自助服务)申请个人新装,工单号:20210807155079,后查询发现被举报人2021.08.09的中午10点受理了报装申请,并于下午3点46分“装表接电”,系统显示电表户号为6916601124.但投诉人家中并没有电,查询户号6916601124也没有任何信息,明显是虚假的。举报人请求贵局对上述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保障基本生活用电。
  回复内容:
程文林先生:
  你在我局网站投诉举报鄂城区供电公司拒不提供生活用电违法行为,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经国网鄂州供电公司现场核实,你反映所在的鄂州市鄂城区泽林镇楼下小学教师住宅楼(以下简称住宅楼)属于楼下广山生活区,共计1295户居民原使用合表供电,后由楼下村村委会组织集体电改,并委托第三方施工队进行用电改造工程的设计、预算与施工,国网鄂州供电公司并未参与改造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规划、审批等事项。 

  二、经查,住宅楼于20218月正式装表接电,“程文林”的用电户名为“黄海洋”,其身份为楼下村村委会主任。造成用电户名与实际客户不符的原因是集体电改过程中存在客户报装资料收集不全,工程施工费用缴纳不及时等问题,为保障多数用户利益,在楼下村村委会与居民用户协商下采取帮助其现行垫交施工费用、户名暂以黄海洋个人名义报装、后期进行用电过户的方法办理电改手续。 

  接电完成后,楼下村村委会在为你垫付电改工程款并完成电改及装表流程的前提下,你没有向楼下村村委会缴纳3500/户的电改工程施工费用,因此,楼下村村委会不同意你单独到供电公司进行“零费用”报装,或在电改工程款未结清的情况下给客户开具同意更名的相关证明。 

  三、国网鄂州供电公司邀请鄂城区泽林镇政府党委副书记孟华刚到泽林供电所进行联合调查处理,建议你与楼下村村委会协商处理。 

  根据上述情况,我局认为国网鄂州供电公司在本次事件中无明显违规情况。对于你所提诉求,建议与楼下村村委会协商处理,我局将督促国网鄂州供电公司积极配合泽林镇政府、楼下村村委会协调处理好电改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鄂州市经济和信息化 

                              2021826 

 

 

  

  回复时间:202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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