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委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来源:监察室    发布时间:2015-11-09

  115日下午,市经信委纪检组组长程华同志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组织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时,向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发放了《准则》和《条例》书籍。 

  会上,原原本本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和《准则》、《条例》内容。并指出新修订的两部党内法规,坚持立德立规结合、一正一反配合、自律他律并重、高线底线互补,是党章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依据。《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提出“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为全党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情操。《条例》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把党章党规的纪律要求细化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开列负面清单,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出了不可逾越的纪律底线。 

  会议就如何进一步学习贯彻好《条例》和《准则》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加强学习,深刻领会内容实质。党员干部要自觉主动的认真学习新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深刻理解“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六大纪律”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要通过学习明白自己在工作生活中哪些行为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要明确党员六个纪律、八项准则的内容,自觉做到知纪、敬纪、守纪。二是严格执行,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坚持纪严于法、纪先于法、纪法分开,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守住《准则》和《条例》底线,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当好党的纪律的坚定拥护者、模范执行者和有力监督者,要坚定理想信念,规范自身行为,自觉践行廉洁自律规范,率先垂范,做到一身正气、清正廉洁,加强党性修养。三是强化落实,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与落实“两个责任”清单结合起来,把党的纪律放在心上,坚持两个责任不放松,党员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树立党的宗旨意识,真正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严三实,为企业出实招、办实事、做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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