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信息专栏》检查考核情况通报

来源:鄂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15-08-03
为认真做好我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切实加强信息专栏管理,及时有效地发布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按照鄂州工诚信办〔20142号《考核办法》,现将2014年上半年项目信息公开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考核情况 按照《考核办法》要求,我们通过数据统计和网络查询等办法,重点对各成员单位的制度建设、信息数量、信息质量以及信息更新、日常管理等五个方面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分析和检查考核。 1、组织机构及制度建设情况 全市大部分成员单位都成立了项目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和协调小组,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自己的网络信息系统专栏,开通了与市政府门户网站的链接。同时建立了较为完备的信息收集、审批和发布管理工作制度,及时有效地发布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和信用信息。但是通过检查发现仍有少数单位还没有建立自己的工作责任制,在实施过程中,责任分工不明确,相互推诿现象严重,导致工作暂时搁置和断档的局面。还有少数单位,人员变动频繁,工作落实力度不大,信息台账和报告制度还不够完善,存在落实不够、监督不严等问题。 2、信息发布情况 截止今年6月止,全市共发布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和信用信息7887条,其中项目信息6851条,信用信息1036条,主要包括:全市国土、交通、环保、水务、财政、招投标、发展改革、住房建设等部门发布的各种项目信息和工商、质监、安全生产等部门发布的企业信用信息。从检查情况来看,大多数单位信息发布及时,管理也比较规范,市国土局发布信息量在全市信息总量占比超过42%,是全市信息发布量最多的成员单位之一。此外,市招投标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也发布了相当数量的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信息量同比增长的有7家单位,超过市直成员单位的半数以上。值得注意的是有的单位以工作忙为借口,有信息不发,检查时就发布几条,检查过了又束之高阁。 3、信息内容及更新情况 从发布信息内容上来看,各成员单位发布的各类信息,符合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和信用信息的要求,没有发现与之不相符的内容。但发布项目信息仍有缺项漏填的地方,如有些单位在发布信息时,许多信息栏为空白,应该提供的信息内容没有填列上去,存在提供信息不全的问题;还有些单位信息发布不够规范,如项目编码或信用信息号码不符合规定要求,有6家单位的项目编码或信用信息号码没有按规定要求填列,有 138项是空白信息,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从信息更新情况来看,信息更新较快的有市国土局、市招投标管理局和市环保局等多个部门,同时检查发现有2家单位半年内未进行信息更新,有7家单位一年内未更新信息,其中包括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法院、市检察院等单位。 4、日常管理情况 在项目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事务中,全市大多数成员单位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工作流程机制,明确了专门的科室部门负责该项工作,有专人管理登录信息,管理责任到位,做到信息来源清楚,注明信息提供部门和信息收集日期等,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但也有少数单位,由于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导致工作滞后,有的单位甚至没有办理交接手续就离岗,导致工作脱节。 5、各区信息公开情况 为全面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掌握系统情况,我们对各区的信息发布情况进行了网上查询。截至目前为止,鄂城区发布信息总量为982条,其中项目信息805条,信用信息177条;华容区发布信息总量576条,其中项目信息530条,信用信息46条;梁子湖区发布信息总量394条,其中项目信息345条,信用信息49条。信息发布至今为零的单位,华容区有1家单位。信息更新比较及时的有鄂城区的国土资源局,华容区的水务局、招投标监管局,梁子湖区的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委、交通局和工商局;信息更新较慢(半年以上未更新的)有鄂城区的10家单位,华容区的9家单位,梁子湖区的7家单位。 二、建议和要求 从以上检查情况来看,全市大多数单位都能按规定要求发布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和信用信息,发布的信息数量和质量与去年相比有了明显的提升。但依旧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更新不及时,发布信息不规范,少数单位管理不到位,工作乏力,导致工作滞后,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希望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认真对待、加以解决,建立好自己的公信平台。  一是要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意识。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要把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件大事来抓,特别是主管这项工作的单位负责同志,要更新观念,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项目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要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制度建设,尽快建立适合本部门特点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克服短期行为,杜绝应付思想,防止工作脱节,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规范化管理,防止信息漏报、缺报,做好日常信息发布工作。 三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各单位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开展自查自纠,真正做到从制度上加强监管,从内容上得到规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市协调办将会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活动,把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抓好、抓落实,扎扎实实的开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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