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北省鄂州市境内企业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简章

来源:人事教育科    发布时间:2012-08-27

  为了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壮大企业人才队伍,推进鄂州跨越式发展。2012年,鄂州市境内企业将面向海内外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热忱欢迎有识之士前来施展才华,创业兴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海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毕业且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可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2013年6月30日前毕业;不含在鄂州境内企业已工作的)。

  二、招聘名额、职位及专业

  共计133名,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3、热爱工作,履行义务;

  4、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符合《简章》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9月1日后出生),特殊专业紧缺人才可放宽到45周岁(1967年9月1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与招聘活动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者须填写《湖北省鄂州市企业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人员报名登记表》,具体表格从鄂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ezjw.gov.cn)。将报名表的电子版和个人2寸免冠彩照发送至303533924@QQ.com。报名时间从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9月30日止。报名期内,应聘人员在个人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应与应聘者进行初试,初试合格者,用人单位可与应聘人员签订试用合同,凡签订试用合同人员,在该企业工作期间,如经资格审查和集中面试及考核录用程序后,符合条件者,试用期时间可视同正式签订合同时间计算。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1、资格审查: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凡与招聘简章条件不一致的或提供材料不真实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集中面试:面试视情况分批进行,由鄂州市经信委与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届时聘请市委组织部人才办相关人员以及相关专家参加。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三)考核聘用

  面试结束后,由鄂州市经信委会同用人单位组成考核组,取其学校或单位对其政治思想、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考核材料,确认合格并公示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五、有关待遇

  1、聘用人员在企业工作期间的工资福利及住房等各项待遇由用人单位与应聘者面议。

  2、凡经以上程序被确认的聘用人员,在企业工作期间,市政府将给予一次性补贴,其标准是: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助1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助3000元。连续发放五年。

  六、其他

  此次招聘工作由鄂州市经信委与相关企业共同组织实施,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鄂州市经信委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11—3830441。

  鄂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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