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1217651/2020-28462 发文字号: 小四号 发文单位: 鄂州市经信局 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20日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效力状态: 有效

鄂州市经信局弘扬“店小二”精神“十必须十不准”公开承诺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弘扬“店小二”精神“十必须十不准”》,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鄂州市经信局向社会各界郑重公开承诺:  

    一、深化“双千”活动。实现规上工业企业包保责任全覆盖。建立企业问题收集协调解决反馈机制,做到“有呼必应”,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二、优化电力服务。在电力获得服务上实行“一证受理”,最多跑一次,审批服务“零超时”。  

    三、加快体系建设。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性法律法规、创业创新、金融财税等政务信息服务, 实行服务“零收费”。  

    四、呼应企业诉求。所有企业和群众通过“12345”服务热线反馈的意见、建议或投诉举报,做到1个工作日签收、一般问题3个工作日办结、疑难问题5个工作日办结。突发、急办事项在30分钟内接收并响应,1个工作日办结。  

    五、精减涉企活动。除走访服务企业或企业家履行社会职务职责外,原则上每个月安排同一家企业参加会议或到同一家企业调研不超过一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六、规范涉企检查。开展电力、通讯执法检查、做到有诉必应,无事不扰。  

    七、强化依法行政。在项目申报、技改资金支持、“进规”奖励等重大事项上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对所有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八、严格廉政纪律。下企业调研检查严禁接受吃请和礼品。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亲属及有关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我局工作人员违反上述公开承诺的行为,欢迎通过鄂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门户网站信箱、0711-3852485服务热线电话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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