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1217651/2020-29304 发文字号: 鄂州政发〔2020〕4号 发文日期: 2020年06月24日
发文单位: 鄂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24日 效力状态: 有效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生效日期: 2020年06月24日 失效日期: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州市加快5G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

  《鄂州市加快5G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鄂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鄂州市加快5G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2020—2022年)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新基建”战略部署和落实省委省政府“一芯两带三区”发展布局,加快我市5G网络部署、产业发展和普及应用,确保我市5G网络建设和应用水平处于全省第一方阵,根据《湖北省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鄂政发〔2019〕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抢抓国家推动5G“新基建”和湖北省打造5G发展高地的战略机遇期,加快鄂州5G网络建设、5G产业发展和5G行业应用,为鄂州市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网络建设目标:按照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到2022年,全市5G网络累计投资达到15亿元,力争建设5G基站2000个。到2025年,5G网络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计划投资60亿元以上,建设5G基站5000个,实现全域连续覆盖,5G网络设施全国领先。

  ——产业发展目标:深度参与全省“芯屏端网”产业链分工,共建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着力引进培育一批5G产业链延伸配套的制造骨干企业。到2022年,重点培育配套骨干企业10家以上,力争年产值突破50亿。到2025年,重点培育配套骨干企业50家以上,年产值突破200亿。

  ——行业应用目标:深度融入鄂州机场、工业互联网、城市大脑等5G重点应用场景,以用促建、建用并举,推进工业互联网、5G空港、智慧城市、社会治理等十大领域5G应用。到2022年,5G在各行业应用示范项目累计突破30个。到2025年,建成全国领先的5G智慧空港、智慧码头、智慧工厂、智慧旅游应用,5G在经济社会生活广泛应用。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5G网络建设部署

  加大5G建设力度。支持市铁塔公司统筹各通信运营企业5G站址及配套设施需求,充分整合各类站址资源,优先改造利用存量设施,实现5G基站集约建设。实现临空经济区、葛店开发区、中心城区、红莲湖、梧桐湖、梁子湖环湖绿道及梁子岛等重点区域的5G网络连续覆盖,逐步覆盖各区重要交通基础设施(车站、机场、港口)、区级医院和3A以上旅游景区。2020年9月底前完成不少于500个5G基站建设任务,2022年建成2000个5G基站。(责任单位:市铁塔公司、市基础通信运营企业,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编制5G基站建设规划。经信部门按照“能共享不新建,能共建不独建”的原则,牵头组织规划编制。规划部门将5G基础设施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各区在2020年底前完成辖区5G基础设施规划的审定工作。(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铁塔公司、市基础通信运营企业)

  加大公共资源向5G基站建设开放力度。统筹5G网络建设所需资源,每年度编制公共场所资源开放目录。除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另有规定外,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交通枢纽等政府公共设施,向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免费开放,其他市政公共设施、公共区域和公共场所要为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便利。建立全市杆塔资源“多杆合一”共建共享机制,率先在中心城区、葛店开发区有条件的区域开展市政照明、城市监控、交通信号、通信基站、电力杆塔等多类杆塔资源开放共享试点。(责任单位: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国资委、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供电公司、市铁塔公司)

  实现5G基站与项目建设“四同步”。住宅建筑、商住楼、市政工程、交通枢纽、产业园区等项目的建设、设计和审图等相关单位要按照《湖北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预留5G宏站、微站、室内分布系统所需的机房、电源、管道和天面空间等配建设施,实现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二)加快5G产业发展

  推动5G产业协同发展。积极对接我省“一芯驱动”战略,联合打造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围绕“芯屏端网”产业集群培育5G成果转化区、创业创新区和技术研发区,着力构建沿“东湖高新—葛店(红莲湖、梧桐湖)—鄂州机场”科技大走廊。加强对全市5G产业细分领域空间布局的统筹协调,推动高端发展、集约发展、联动发展,形成武鄂5G产业协同发展大生态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壮大5G配套产业。发挥龙头企业行业引领作用,加快推进三安光电Mini/Micro LED芯片等项目建设。强化招商力度,补齐5G产业链,瞄准国内外5G领军企业、科研院所开展靶向招商,补齐补强第三代半导体、滤波器、功率放大器等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以及智能终端等产业短板,打造特色鲜明、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5G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市经信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支持5G创新载体发展。支持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红莲湖和梧桐湖区域围绕5G相关产业,加快大数据、云计算产业布局和工业互联网体系建设,鼓励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各类载体积极培育5G产业创新项目,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举办5G创新应用大赛,培育一批经济效益高、社会影响大、产业带动强的5G创新应用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加快数字产业培育。支持移动大数据产业园、红莲湖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构建一批云计算领域基础性综合服务平台。培育引进大数据基础技术、通用计算引擎、交互感知、智能数据分析应用等一批关键领域重点企业,延伸带动智能制造、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相关行业细分领域,打造战略性新兴数字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服务中心,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三)推动5G融合应用

  1.5G+工业互联网。通过5G网络泛在连接工厂内的智能生产设备,实现生产要素全连接和采集,率先在全国建设5G智慧钢厂,逐步推动5G在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智能制造领域的试点示范应用。支持市联通公司加快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率先在药品追溯、质量检测领域开展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鼓励龙头企业建设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基于5G的工业互联网在工业现场的应用。推动低成本、模块化的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在中小企业部署应用。2022年底前培育建设5个以上5G+工业互联网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联通公司)

  2.5G+智慧空港、港口。同步推进5G网络与机场建设,同步完成机场及周边配套设施、重要交通线路的5G全覆盖。推动基于5G、北斗高精度导航等技术在5G智慧机场大数据分析、5G智慧车联网、5G AR主题机场、AR监装监卸、民航无人驾驶技术等领域应用创新,打造国内领先的5G智慧空港。探索5G技术在三江港远程桥吊、远程轮吊、无人驾驶智能集卡、集装箱堆场定位等多式联运综合场景中的应用,促进传统港口向无人智能化港口转型升级。2022年底前培育建设3个以上5G智慧空港示范应用。(责任单位: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3.5G+智慧交通。推动以5G为基础的智慧站牌、智慧红绿灯、道路标识等交通设施升级,实现交通系统的智能化、自动化调度和管理。率先在鄂州机场、三江港、梁子岛、物流园区等半封闭场景开展固定工况的低速无人驾驶5G车路协同应用示范,逐步向特定城市道路、快速路、指定高速路段开展高级别自主驾驶试点应用。2022年底前培育建设3个以上5G智慧交通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4.5G+智慧医疗。积极开展5G网络环境下智慧医疗试点,支持重点骨干医院开展5G环境4K高清远程手术示教、远程影像阅片、远程B超等远程医疗应用。加快推动5G在重大卫生防疫、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中的应用落地。探索5G医疗设备、穿戴式医疗终端在120急救、应急抢险等特殊急救领域试点。2022年底前培育建设3个以上5G智慧医疗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5.5G+智慧教育。实施基于5G+千兆光网的数字化校园扩容提速工程,开展5G+远程互动教学、增强现实/虚拟现实沉浸式教学、实训教学、远程支教;探索建设基于5G网络的教育实时监管与服务体系,提升教育管理与服务水平。2022年底前培育建设3个以上5G教育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6.5G+智慧政务。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数字化办公平台,推动各级各部门数字化办公、视频会议等成为常态。推进各部门业务系统与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深度融合,支持行政审批窗口、企业与个人利用5G终端开展高精度信息采样,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一网通办的政务服务模式。2022年底前培育建设3个以上5G智慧政务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7.5G+智慧城市。运用5G技术加快打造便捷、高效、智能的“城市大脑”,推动5G在基层治理、社会治理、城市治理等领域融合应用。支持5G在社区基层治理、网格综治领域应用。支持5G图传设备终端和警务终端在公共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等领域率先使用。支持5G与市政设施管理系统的深度融合,推广5G+智能泊车、智能井盖、智能抄表、智慧照明等,实现城市运行状态的精准智能感知。2022年底前培育建设3个以上5G智慧城市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城管委、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8.5G+智慧文旅。加快5G在超高清视频和VR/AR/MR领域融合创新,实现5G+4K直播、智慧广电和新视频应用。推动运用旅游大数据、物联网、景区VR展示等,全面提升景区智慧旅游管理和游客体验。加快推进梁子湖区5G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按照“1+2+6+N”推进重点区域5G网络覆盖,围绕智慧梁子岛、健康旅游、民宿旅游等推进5G生态旅游体验,建设国内先行的5G生态旅游示范区。2022年底前培育建设3个以上5G智慧文旅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梁子湖区政府)

  9.5G+智慧农业。建设5G智慧农业产业园区,促进5G技术、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业全面深度融合。探索农业物联网示范、农产品质量溯源、农业应急指挥、农产品冷链物流等新型现代农业示范应用,推进5G+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2022年底前培育建设5G智慧农业示范项目不少于3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0.5G+生态环保。推进5G+生态环保平台建设,对汽车尾气、工厂排放气体、污水排放、河流湖泊的立体化监控、智能化分析和全联动治理。到2022年底5G环保监测点不少于100个,建成5G环保监测平台。(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鄂州市5G建设及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及各通信运营企业为成员单位,负责研究我市5G发展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5G发展纳入重点工作,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和协调机制。

  (二)加强考核督办。将5G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市重点项目建设库,建立月度通报、季度总结、年度考核的机制。对建设遇阻的问题作为重点督办,由市督查考评办进行清单式逐一督办。

  (三)强化要素保障。新建、改扩建工程时,统筹考虑5G基础设施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生态环境、城管等部门,在土地、规划、建设、环评、市政设施等要素资源上对通信运营商、5G产业项目要给予重点支持。将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纳入市规委会成员单位。

  (四)降低用电成本。支持通信运营商参将5G基站通过智能电表统一计算用电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推动存量基站供电方式由转供电改为直供电,公变区域基站全部采用直供电。发改、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查处对5G网络建设运维转供电违规收费行为。

  (五)加大资金扶持。统筹省、市相关专项资金,设立5G专项扶持资金,对5G网络建设、产业发展与示范应用给予奖补。对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5G产业链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级、国家级以上5G行业示范应用项目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100万奖励。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给予每年160万补贴,每年安排80万元对接入二级节点的企业给予相应奖补,执行期三年,二级节点运营企业为我市企业提供三年免费标识解析服务。工业技改资金中设立5G改造专项资金支持企业5G应用、工业互联网的信息化建设。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数字经济支持政策,按省市区财政1:2:2比例安排资金,连续三年对新建5G宏基站给予补贴。

  (六)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和新媒体,广泛开展5G产业发展的宣传。发改部门对5G产业在项目立项、产业政策上给予优先支持,大数据管理部门对市直部门5G行业应用项目在信息化专项资金上给予优先支持。深化“放管服”改革,对5G发展中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和新模式,落实审慎监管要求,鼓励创新创业。

  (七)加强网络安全。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和移动互联网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盗窃、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5G网络设施设备安全。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原因,确需改动或者迁移通信基础设施的,应遵循“先建设后拆除”的原则组织实施,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附件:鄂州市5G建设及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鄂州市5G建设及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海军 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岳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方勇利 市政府办公室正县级干部

  严建国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

  彭中照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丁永辉 市教育局局长

  赵德辉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张爱剑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张波涛 市财政局局长

  祝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胡太平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邱建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吴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江峰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万福尧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刘恒波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喻志斌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黄开胜 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主任

  范玉姣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王 市招商服务中心主任

  章修俊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二级调研员

  刘庆涛 国网鄂州供电公司总经理

  蔡文斌 中国电信鄂州分公司总经理

  舒有武 中国移动鄂州分公司总经理

  胡 中国联通鄂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王宏军 中国铁塔鄂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陈尚荪 湖北鄂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严建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新任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站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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