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1217651/2021-01771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1年09月14日
发文单位: 鄂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14日 效力状态: 有效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工业、交通;其他 生效日期: 2021年09月14日 失效日期:

鄂州市优化营商环境“降收费”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全面落实“降收费,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任务,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2116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州政办函〔2021〕12号)精神,结合鄂州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和有关会议精神,坚持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全面开展“降收费”专项行动,重点针对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高问题,大力整顿涉企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推动企业降本增效,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巩固经济恢复稳定的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动态更新、及时宣传湖北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鄂州市及市直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鄂州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和《鄂州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标准清单》,并及时在部门门户网站公示。(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 

  (二)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引导和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在充分考虑自身工作实际和发展需求的基础上,主动减免部分经营困难会员企业尤其是受疫情影响生存困难民营中小微企业的会费和其他收费项目。指导督促行业协会商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要求调整和规范一批收费项目、主动降低一批盈余较多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合理设定经营服务型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切实减轻行业协会商会会员负担。(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工商联,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 

  (三)推广全省统一的“网上中介超市”。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等活动,应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收费市场化,服务费用纳入部门预算。(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开展银行保险机构涉企违规收费自查整治。围绕中央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减费让利政策的执行情况“七不准”信贷禁止性规定和“四公开”收费服务原则的实施情况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强制服务收费、提高标准收费、取消项目继续收费等重点整治事项,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收费管控,规范与第三方机构合作行为,遏制不合理收费、违规收费;扎实推进整改,及时依法依规清退违规收费;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形成规范收费长效机制。(牵头单位:鄂州银保监分局;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 

  (五)允许所有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逐步开展电力市场化业务。居民转供电按照“万户电改”工作方案加快实施,对具备条件的工商业转供电,按照市场化运作尽快实现直供电。落实转供电价格政策,加大转供电主体违规加价问题的查处力度,加强转供电环节收费政策宣传,利用12315、95598服务热线依法受理群众举报。(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国网鄂州供电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 

  (六)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入开展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部署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分类治理、创新引领整治原则,对公路上违规设置的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拆除或取缔做到不漏一处,防止“应拆未拆”现象发生。(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 

  (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持续跟踪、相关部门和地区减税降费等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通过工作举报电话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渠道,广泛收集乱收费、乱摊派、拖欠账款及其他相关违规收费问题线索,组织督促相关部门和地区核实处理,对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予以曝光坚决制止各种加重企业负担的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八)落实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2021年平均再降费10%的政策要求。(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中国电信鄂州市分公司、中国移动鄂州市分公司、中国联通鄂州市分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九)根据疫情影响程度和上级工作部署,鼓励市出资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牵头单位:市政府国资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降收费”专项行动将其作为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组建“降收费”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专项谋划、专项协调、专项推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制定部门工作方案,积极开展“降收费”专项行动,狠抓落地落实,每月27日前向市减负办报送报送月度工作进展,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落实。 

  (三)健全长效机制。把阶段性成效与长远性目标统一起来,及时总结“降收费”专项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从中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持续推动制度成果的系统集成,健全完善“降收费”长效工作机制。 

    

 

附件:鄂州市优化营商环境“降收费”专项行动任务清单

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动态更新、及时宣传《湖北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并及时在部门门户网站公示。 市经信局 市直有关单位 2021年7月底前
2 动态更新、及时宣传《鄂州市及市直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鄂州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标准清单》,并及时在部门门户网站公示。 市发改委 市直有关单位 2021年7月底前
3 动态更新、及时宣传《鄂州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并及时在部门门户网站公示。 市财政局 市直有关单位 2021年7月底前
4 ①减免部分经营困难会员企业尤其是受疫情影响生存困难民营中小微企业的会费和其他收费项目。
②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切实减轻行业协会商会会员负担。
市民政局 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工商联,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2021年10月底前
5 应用全省统一的“网上中介超市”,在审批过程中通过竞争的方式选择中介服务机构,服务收费市场化,服务费用纳入部门预算。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市各有关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持续推进
6 ①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收费管控,规范与第三方机构合作行为,遏制不合理收费、违规收费。
②扎实推进整改,及时依法依规清退违规收费。
③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形成规范收费长效机制。
鄂州银保监分局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2021年10月底前
7 ①允许所有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逐步从事售电业务。
②居民转供电按方案加快实施,对具备条件的工商业转供电,按照市场化运作尽快实现直供电。
③落实转供电价格政策,加大转供电主体违规加价问题的查处力度,加强转供电环节收费政策宣传,利用12315、95598服务热线依法受理群众举报。
市市场监管局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国网鄂州供电公司 2021年9月底前
8 对公路上违规设置的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拆除或取缔,做到不漏一处,防止“应拆未拆”现象发生。 市交通运输局 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2021年9月底前
9 ①通过工作举报电话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广泛收集乱收费、乱摊派、拖欠账款及其他相关违规收费问题线索。
②组织督促相关部门和地区核实处理。
③对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予以曝光,坚决制止各种加重企业负担的违规行为。
市经信局 市各有关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持续推进
10 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2021年平均再降费10%的要求。 市经信局 中国电信鄂州市分公司、中国移动鄂州市分公司、中国联通鄂州市分公司 2021年12月底前
11 鼓励市出资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 市政府国资委 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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