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感谢您对“人才强企”政策的关注。现对您反应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新鄂州人”计划·“人才强企”项目实施办法》《“新鄂州人”计划·“人才强企”项目生活补贴申报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自离职月份起,该人才将不再具备申请当季度补贴资格。
您2025年第一季度的补贴已成功发放。由于第二季度尚未结束,目前无法申请该季度的补贴。若企业在申报第二季度补贴时,您已离职,则您将不具备申请第二季度补贴的资格。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有疑问或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27-60858985。
鄂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