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雷:
您好!现对您反馈的问题回复如下。
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沟通,详细说明了人才强企的申报要求。根据《“新鄂州人”计划·“人才强企”项目实施办法》规定,申报单位须为在我市纳税的民营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市属国有企业,以及中央、省属国有工业企业。您所在的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市分公司不属于上述申报范围,因此不具备申报资格。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联系电话:027-60858985。
鄂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