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去年,我市成功入选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并获得3000万元省级奖补资金。
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市经信局、市财政局于近日正式印发了《鄂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规定了省级财政奖补资金和市区配套资金的具体使用与管理方式,明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进行数字化改造,对软件、云服务等投入按照最高70%比例给予补助;支持推广高效“链式”数字化转型,打造可复制推广的标杆案例,构建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体系,完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生态支撑和开展数字化转型监测、验收及评审等相关工作。
接下来,市经信局将不断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和服务支撑体系,以“政策+资金+服务+平台”组合拳,大力推进制造业企业实施“智改数转网联”,实现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更高水平、更深层次融合发展,确保试点工作的高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