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发局、工信局、街办经贸中心,各有关会员企业:
为在我市营造争先进位、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培育和造就一批在省内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推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经研究,在全市开展2014年度“鄂州市工业企业50强”、“鄂州市创新企业20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参加评选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行政机关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工业企业;
2、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盈利能力、市场控制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
3、企业本年度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能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无恶意拖欠职工工资行为,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4、本年度上缴税收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参加工业企业50强评选;本年度上缴税收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参加创新企业20强的评选,同时具备条件的企业只选一项申报。
二、申报程序
按照评选条件,各区、开发区、街办向鄂州市企业联合会推荐申报,要求如实填报提交如下申报材料:鄂州市工业企业50强申报表(附件一)、鄂州市创新企业20强申报表(附件二);相关资质复印件、相关部门认可的证明附件。企业的申报材料经同级统计部门、工信部门数据核实,盖章确认后报市企业联合会;中省及市直企业可直接申报。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本。申报表可从鄂州市经信委网上(网址http://www.ezjw.gov.cn)下载。
三、考察核实
根据区、街推荐和企业自荐情况,市企业联合会组织专家对评选对象进行考察核实。销售收入、利润等指标以年度统计报表为依据,上交税金以税务部门的数据为依据,出口创汇以市商务局的数据为依据,安全生产、环保、办理社会保险、欠薪等方面的情况请相关部门审核,其他指标以企业有关财务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整个考察核实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增加企业负担。
市企业联合会根据候选企业最终得分多少为序,在鄂州经信委网上公示一周。如有举报和异议的,经核查属实,取消评选资格;无异议的,按得分多少确定评选结果。
四、申报时间
申报推荐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30日
五、审定发布
市企业联合会将向获得“鄂州市工业企业50强”、“鄂州市创新企业20强”的企业颁发奖牌,并在市内相关新闻媒体上公告。
六、联系方式
市企业联合会联系地址:市企联秘书处(市滨湖大厦213室)
联系人:刘应龙
联系电话:0711-3830052
201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