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鄂州市“123”企业家(民营企业)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鄂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14-11-18

各区(开发区)、街办、市直各有关单位及企业:

为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结合省、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湖北省“123”企业家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与武汉大学经管学院联合举办鄂州市“123”企业家(民营企业)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总体要求,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以促进企业家人才资源转化为主线,以全面提升企业家综合素质为重点,以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为核心,通过培养,在全市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梯队,造就领军民营企业家队伍,为推动全市民营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培养方式及人数
     
围绕加快全市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三年为一个培育周期,采取理论集中授课、专家结对指导、典型专业考察等方式进行;同时,建立培育人选企业信息档案,搭建交流互动平台,实行跟踪回访,加强联系服务,并在政策和项目上予以所在企业优先支持,促进企业发展和培育人选尽快成长。为了满足我市企业家的培训需求,此次培训班拟按60人举办。
    
三、培育对象
    
全市各类民营企业的法人代表、企业高中层经营管理人员,以及企业优秀后备接班人,重点是我市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兼顾传统骨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兴业态发展领域急需的民营企业家人才。
  
四、选拔原则
  (一)突出重点和能力业绩的原则。突出能力和业绩,选拔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中青年优秀经营者,特别要注重选拔有突出贡献的具有良好发展潜质的青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二)企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的原则。选拔的培育对象所在企业的发展要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经济增长方式相一致、与科技发展趋势相吻合。
  (三)企业主体和市场导向的原则。把政府支持引导同企业内生驱动提升有效结合起来,充分激发企业家的创造活力,把握市场规律,适应市场需求,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实现企业的自我提升和自我发展。
    
(四)典型引路和全面提升的原则。认真总结、宣传我市企业家在自主创新、环保节能、资本运作、经营管理、企业文化和诚信建设、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尊重企业家、尊重创业者”的良好氛围,发挥企业家的榜样作用,引领带动全市企业家在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
    五、培训的具体安排
    
第一年 理论集中授课
      
与武汉大学经管学院联合办班的形式开展培育,组织培育人选进行集中学习培训。
    
具体培训时间:
20141219---2016120日。 
    
培训形式:紧紧依托学习研修、交流联谊、资源整合、招商引资、行业交流的“五大平台”,用13门主课、12场论坛流动课和10次联谊沙龙的学习周期,采取“高级研修+高层交流+优质服务”的“二高一优”模式进行重点培育。
    
授课方式:不脱产学习。定时集中面授(周五、周六、周日)。
   
培训内容:
重点学习企业战略管理、现代企业管理理论及方法、领导学与领导艺术、企业声誉管理、决策者与财务管理、公司治理、企业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培训地点:武汉大学。
    第二年 专家结对指导
    
安排培育人选与在鄂两院院士及知名专家进行结对培养,通过课题指导、合作研究、学术交流等方式和途径,开展产学研合作,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组织培育人选参加省内重要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内外高端经济论坛活动,帮助培育人选第一时间掌握经济工作动态,开拓视野、更新观念。
      
第三年 典型专业考察
    
组织培育人选赴上海等地参加企业经营管理研习班,主要学习企业竞争中的战略抉择,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市场营销战略与策略、企业价值创造与财务管理、企业高效团队建设、企业文化与卓越领导力等内容,提升企业能力建设管理水平。
    
六、培训经费
    
按武汉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总裁项目部2014年收费标准,培训班每名学员收费4.88万元。经与学院多次沟通协商,武汉大学经管学院同意对我市这批学员按每人3.88万元收取。为了鼓励企业的积极参与,省人才办和鄂州市委、市政府分别对学员的学费进行补贴,每名学员实际收费为2.08万元。
   
七、培训的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整个培训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举办单位:市委人才办公室
    
承办单位:市经信委(市委企业工委)
    
联办单位:武汉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总裁项目部
    
责任分工:市委人才办负责对整个培训进行宏观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市经信委负责整个培训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各区(开发区)、街办经信部门负责学员报名的审核和信息收集,集中报市经信委(市政府大楼208室,电话:3830441,联系人:万丽平);武汉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总裁项目部负责培训的具体安排、培训质量和效果,并负责每期培训结束后,对完成规定课程的学员,由武汉大学颁发结业证书。
    
附:《学员报名表》

市委人才办       市委企业工委       市经信委

           二○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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