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质检总局等五部委和省政府关于钢铁煤炭行业遏制违规新增钢铁产能,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杜绝钢铁违规违法生产销售行为,彻底取缔“地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的指示精神,我市决定实行“地条钢”有奖举报,现公告如下:
1.举报内容:全市范围内的“地条钢”生产销售行为。
2. 举报方式:来电、来信、来访和发电子邮件均可。举报电话:市发改委0711-3830396,市经信委0711-3830853,市质监局0711-12365。电子邮箱:ezsjxwjnk@qq.com。来访来信地址:湖北省鄂州市滨湖北路市政府二楼246室、223室,市质监局,邮编:436099 。
3.奖励办法:举报经查属实一起奖励3000元。经查不属于“地条钢”,但属于存在其它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的钢铁企业,奖励1000元。
注:此次清查的“地条钢”是指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中(工)频感应炉冶炼生产的建筑用钢(螺纹钢、线材、圆钢和工角槽钢等)。
鄂州市钢铁水泥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
处置僵尸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