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委关于印发《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鄂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18-08-23

全体机关干部: 

  为认真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职责,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州安字[2018]9号)文件要求,市经信委制定了市经信委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方案,经委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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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经信委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方案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州安字[2018]9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学习理解《规定》的精神实质和重大意义,坚决落实《规定》各项要求,确保我市工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学习贯彻《规定》,压严压实安全工作责任,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进一步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落到实处。

  三、工作措施 

  1、组织集中学习。组织全市经信工作人员,邀请安全生产专家集中授课,讲解《规定》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6月15日,市经信委组织各地经信部门负责人、重点企业安全责任人及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安全宣讲,邀请了省级安全生产专家王升玉同志讲解《规定》,为全市经信系统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提供理论支持和思想保障。

  2、党组学习讨论。将《规定》作为市经信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领导带头学、深入学,率先垂范,带头履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职责。 

  3、交流学习心得。委机关每位领导干部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对照《规定》谈认识、谈体会,每人撰写一份不少于1500字的学习心得,集中展示。

  4、落实领导干部安全责任。根据《规定》的具体要求,结合《市经信委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推动委机关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特别是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安全职责。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认真学习贯彻《规定》作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正确把握《规定》的精神实质和重要内容,强化工作措施,自觉履行安全责任。 

  2、明确安全责任。要进一步明确部门主要领导为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责组织落实、协助统筹、日常防治、应急管理、基础保障等五项职责。要认真对照《鄂州市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鄂州市各级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鄂州办发[2017]19号)文件要求,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职责。

  3、做好痕迹管理。认真组织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做好学习记录,确保人人有学习、学习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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