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鄂州市工业和通信、电力领域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 鄂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18-05-11

  各地经信部门,通信、电力企业,委机关各科室:

  根据《省经信委关于印发<湖北省工业和通信领域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鄂经信办[2018]59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工业和通信、电力领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完善全市经信系统应急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促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切实提高工业和通信、电力领域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现将《鄂州市工业和通信、电力领域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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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5月7日

  鄂州市工业和通信、电力领域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全市工业和通信、电力领域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完善全市经信系统应急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切实提高工业和通信、电力领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规范化、现代化水平,强化灾前预防、综合减灾和降低灾害风险,全面提升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确保迅速、高效、有序地应对各类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和其他自然灾害,市政府应急预案启动,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工作部署,市经信委按照工作职能及时响应,启动工业和通信、电力领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预案。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保障群众安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正确处理人和自然、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增强全系统防灾减灾意识,提升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高度重视减轻灾害风险,切实采取综合防范措施,将常态减灾作为基础性工作,坚持防灾减灾救灾过程有机统一,前后衔接,未雨绸缪,常抓不懈,增强企业抵御和应对灾害能力。

  (三)坚持综合减灾,统筹抵御灾害。充分认识各种自然灾害的突发性、异常性和复杂性,准确把握灾害衍生次生规律,综合运用各类资源和多种手段,强化统筹协调,科学应对各种自然灾害。

  (四)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按照隶属关系,根据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突出各级党委政府在救灾中的主体作用,承担协调应急任务。

  四、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及成员

    长:刘江海    党组书记、主任、市委企业工委书记

  副组长:      党组成员、市委企业工委副书记

        党组成员、副主任 

  余盖波    党组成员、副主任 

        党组成员、副主任 

  沈冰泉    党组成员、副主任 

        调研员 

  章修俊    正县级干部 

    员:万志宇    办公室主任 

        产业政策科负责人 

  商松桥    规划与技术改造科科长 

  舒小文    经济运行科、运输协调科科长 

  肖汉成    中小企业发展办公室负责人 

  王其东    电子信息产业办公室负责人            

  李力平    行业管理科、节能与综合利用科科长 

        科技与对外经济合作科科长 

  吕建林    电力科科长 

  黄丹丹    人事教育科负责人 

  万丽萍    市委企业工委党建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万志宇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响应启动期间,由人事教育科负责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专班日常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工作专班在应急响应终止后自动解散。

  五、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切实加强工业和通信、电力领域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响应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响应工作部署,建立和完善工业和通信、电力领域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响应机制。

  2、认真履行工业和通信、电力领域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响应工作职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应急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领导全市工业和通信、电力领域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响应工作,制定和完善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方案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情况。

  3、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等相关责任应急部门布置的相关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加强与市应急办、气象等部门以及各地经信部门的沟通,及时通报工业企业受灾情况及工业和通信、电力领域抗灾减灾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2、向委领导及上级部门报告我委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有关情况,按规定发布应急响应信息;

  3、完成防灾减灾救灾日常工作,统筹协调解决救灾工作相关问题;

  4、做好工业企业灾情调研,综合汇总灾情、救灾等工作总体情况;

  5、建立强化应急值守工作机制,启动应急响应后第一时间制定24小时值班表;

  6、协调受理全委及工业企业救灾捐赠工作;

  7、做好应急响应启动后所需的各类经费、办公场所、用车和其他后勤保障事务。

  8、应急结束后,协调委内各科室按职责和行业加强对受灾地区和工业企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和帮扶;

  9、承办委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各成员科室工作职责 

  各科室根据行业管理范围,指导相关工业企业制定和完善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防范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各科室职责随行业管理范围的变化而相应调整。

  1、产业政策科 

  积极制定产业政策,促进全市工业和通信领域应急产业发展,为应急响应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2、规划和技术改造科 

  提出全市工业和通信、电力领域内防灾减灾救灾应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根据征用应急工业产品情况,制定补偿措施。

  3、经济运行科 

  加强受灾地区工业企业灾情监测及分析工作;协调做好全市工业应急产品生产、调度;协调救灾物资的交通运输保障;协调事故灾区企业用煤保障。

  4、中小企业发展办公室 

  灾害发生时,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工作,及时组织中小工业企业进行自救。

  5、电子信息产业办公室 

  协调通信企业做好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灾害发生时,及时启动通信应急保障预案,做好应急响应期间通信保障。

  6、行业管理科 

  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工作,配合各成员单位做好救灾应急响应。

  7、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工作,配合各成员单位做好救灾应急响应。

  8、科技与对外经济合作科 

  支持和推动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响应技术攻关,根据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响应需要,协助提供救灾应急技术支持。

  9、电力科 

  协调电力企业做好电力保障应急预案;灾害发生时,及时启动预案,确保应急响应期间用电安全,做好供电保障。

  10、人事教育科 

  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响应期间的人员调配工作;监督检查各成员科室履行职责,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而导致出现处理问题不及时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人进行通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或移交有关纪检监察部门作出处理。

  11、市委企业工委党建办 

  协调各企业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动员组织各企业党组织、党员在自救的同时,参与全市应急救援任务;配合做好企业捐赠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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