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下称综合性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以下称专项规划),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有关公众参与管理规定,鄂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于2017年11月组织开展冶金、化工、建材行业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鄂州市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中冶金、化工、建材行业规划》基本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划简介
(1)指导思想
①鄂州市冶金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按照“控制总量、调优存量、集约发展、提高质量”的思路,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以建筑钢材、优质板材、机械加工钢材为主体,以开发特钢、优钢新产品为重点,加强技改,打造长江中游地区优质桥梁、压力容器板材基地、机械加工优钢基地。积极鼓励模具钢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推广高端真空精炼,发展长寿命模具材料。坚持循环发展理念,提高钢铁、采矿企业的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降低污染物排放,实现可持续发展。
②鄂州市化工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以化工行业绿色发展行动方案为引领,培育壮大高端化学品和化工新材料产业,加快推进化工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集聚;加强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加快信息化技术深度应用,实现化工产业的智能制造,推动全市化工行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产业迈向中高端。
③鄂州市建材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以集约、节能、绿色、环保的理念发展建材产业,提升鄂州建材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支持水泥及其制品、工程塑胶管业、新型建材等三大成长型集群发展,推进行业内“循环”发展,形成“工业固体废弃物—新型建材—建筑业”循环链,实现建材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2)规划目标
二、规划环评组织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鄂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系人:耿冀
联系电话:0711-3830819
联系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北路特1号
邮编:43609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武汉清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639号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汤逊湖北路38号3栋403室(光谷总部空间)
邮编:430000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27-81710093
E-mail: 972104375@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进行规划方案分析、污染源分析和污染防治措施分析;评价本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的相容性、一致性以及规划目标、布局、规模及重点项目的合理性。
(2)调查鄂州市冶金、化工、建材行业发展及社会经济、资源、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
(3)通过规划分析,识别主要环境影响特征,预测分析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社会、生态和环境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减缓规划的环境影响措施与建议。
(4)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征求有关部门和个人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5)综合分析结果,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规划调整建议,分析论证规划实施的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冶金、化工、建材行业发展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看法,对减缓环境影响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规划布局、规模、发展方向的看法;重点关心的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信息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如果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方面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或面谈等形式向环评组织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
鄂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