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开发区)经信(发)局、街办经贸中心:
为落实工业技术改造专项扶持资金,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经研究,组织申报2015年鄂州市工业技术改造专项扶持资金,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的技改专项扶持资金项目必须符合《鄂州市工业技术改造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鄂州经信发[2016]18号)文件的相关要求。
二、项目要求
在2015年1月1日-2016年3月1日内竣工投产的技术改造和信息化改造项目。
三、所需提供资料
1、《鄂州市工业技术改造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
2、专项扶持资金申请报告(包括①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②项目基本情况;③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技改项目备案证复印件;
5、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6、银行贷款凭证复印件;
7、购买生产设备、技术服务等合同协议及正式发票复印件;
8、项目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的说明。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经所在地经信部门、财政部门初审后,于6月10日前报市经信委规划与技术改造科。
联 系 人:刘 盾 0711-3830819/15090995546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