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委人才办关于印发〈鄂州市企业“千名引硕工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州人才办〔2017〕1号)及《关于调整企业“千名引硕工程”硕博研究生和重点高校本科生生活补贴发放年限的通知》(鄂州人才[2018]1号),为做好2020年下半年企业新入职和四季度在职在岗的硕博研究生及重点高校本科生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2020年下半年新入职的硕博研究生及重点高校本科生(2020年7月1日-12月31日期间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书人员)。
(二)四季度在职在岗硕博研究生及重点高校本科生。
二、申报材料
(一)新入职硕博研究生及重点高校本科生申报补贴需提供的资料
1.《鄂州市企业硕博研究生、重点高校本科生申请生活补贴呈报表》(见附件一,简历需真实详尽);
2.硕博研究生及重点高校本科生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外高校毕业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现场核实完毕当即返还);
3.《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阅后当即返还);
4.硕博研究生及重点高校本科生基本信息公示一周情况报告;
5.《硕博研究生、重点高校本科生在职证明及承诺书》(见附件二)。
(二)在职在岗硕博研究生、重点高校本科生需提供的资料
已享受生活补贴硕博研究生及重点高校本科生,企业在申请发放四季度生活补贴时,需在企业公共场所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出具公示结果报告及《硕博研究生、重点高校本科生在职证明及承诺书》。
三、申报程序
(一)各企业负责收集汇总本企业硕博研究生及重点高校本科生申报资料,确保符合政策文件要求,在企业公共场所对申报人员基本信息公示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提交资料至所在地经信部门(中省市直企业直接提交至市经信局)。
(二)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审,依法依规查询申报人员信用信息后,会同本地组织人事部门对新入职人员申报资料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市经信局。
(三)市经信局对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申报资料进行复核,并在鄂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市经信局网站等媒体平台上公示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申报时间
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请严格按照申报流程和时间,于2020年12月25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报市经信局汇总,逾期将不再受理申报资料,申报资料请务必真实完善。与条件不符者一律驳回申请。
联系人:黄丹丹 李媛
联系电话:027-60830441
附件1:湖北省鄂州市企业硕博研究生、重点高校本科生申请生活补贴呈报表
附件2:在职证明及承诺书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