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支持汽车消费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经信装备〔2021〕122号)等文件精神,我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和市税务局等部门组织开展乘用车以旧换新补贴工作,经企业申报、相关部门审核,现将我市2021年12月23日前符合要求的车辆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公示的内容存在疑问和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市经信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27日。
联系地址:鄂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城区古城路30号)
联系电话:027-60830863
附件:2021年12月鄂州市乘用车以旧换新补贴申报车辆信息表
鄂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