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发改和经信局,开发区、临空区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委人才办关于印发〈鄂州市企业“千名引硕工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州人才办〔2017〕1号)、《关于调整企业“千名引硕工程”硕博研究生和重点高校本科生生活补贴发放年限的通知》(鄂州人才〔2018〕1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新鄂州人”系列人才计划的补充意见>的通知》(鄂州人才办发〔2021〕1号),为做好2021年下半年企业新入职和四季度在职在岗硕博研究生及重点高校本科生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2021年下半年新入职的硕博研究生及重点高校本科生(2021年7月1日-12月31日期间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人员)。
(二)2021年四季度在职在岗硕博研究生及重点高校本科生。
二、申报方式
企业通过鄂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ezsme.com.cn/)“千名引硕工程”栏目进行网上申报。路径:首页--人力资源--千名引硕工程。
(一)针对2021年下半年新入职的硕博研究生及重点高校本科生,网上提交如下资料(扫描或拍照上传):
1.《鄂州市企业硕博研究生、重点高校本科生申请生活补贴呈报表》;
2.硕博研究生及重点高校本科生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国外高校毕业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认证书;
3.《劳动合同书》;
4.企业出具的《在职证明及承诺书》;
5.工商银行卡;
6.发放生活补贴阶段需要的其他资料(见网申系统提示)。
(二)针对2021年四季度在职在岗硕博研究生及重点高校本科生,网上提交企业出具的《在职证明及承诺书》等证明人才符合继续发放生活补贴条件的资料或《离职协议》等证明人才不符合继续发放生活补贴条件的其他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
三、申报流程
(一)各企业负责收集、审查、汇总本企业正在享受“千名引硕工程”人才生活补贴的硕博研究生及重点高校本科生情况;在申报期内在网上提交资料;确保申报人员符合政策文件要求、申报资料完整真实。
(二)各区发改和经信局,开发区、临空区经发局对辖区内企业提交的新入职人才申报资料进行初核;市经信局对企业提交的新入职人才申报资料进行二次审核,并对企业提交的四季度在职在岗人才资料进行初核;市经信局汇总申报信息后将人员信息提交到市社保中心比对社保缴纳情况,并对不符合政策人员情况予以通告。
(三)市经信局将符合人才补贴发放人员情况在鄂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市经信局网站等媒体平台上公示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申报时间
企业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8时至2022年1月20日20时,逾期将不再受理申报。与条件不符者一律驳回申请。
五、联系方式
账号密码重置联系人:汪聪 027-56929569
申报系统操作联系人:贺梦桓 黄丹丹 027-60830441
工作QQ群:624567197(需备注企业名称+人员姓名)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