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经信局关于组织推荐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25-05-23
 鄂州市经信局关于组织推荐2025年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区发改经信局,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经发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5〕190号)及《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鄂经信办函〔2025〕41号),为做好我市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复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复核)范围和条件

(一)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2022年认定的第四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申请企业须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相关指标须按《办法》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

(二)为完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本年度暂不接受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企业的申请和复核

(三)对于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申请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2年认定的第四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参与复核);对于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对于2022年认定的第四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详见附件5)需参加复核,请各区经济区、经开区对接企业做好复核服务工作,放弃提交复核申请或者不推荐复核的,区级推荐报告需一并说明原因。

(四)企业需符合《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要求,相关指标按照《办法》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执行其中,考虑当前形势,对本年度申请复核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的指标不作要求。对新申请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仍需满足“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的指标要求。

(五)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务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申请结果。同时,请提醒会计师事务所将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纳入审计报告。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推荐对于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的企业。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2022年认定的第四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由企业自愿提出申请,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区经开区、经济区经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抽查,将审核通过的企业报送市经信局,市经信局按程序推荐上报省经信厅。

各区经开区、经济区经信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责任,严格对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审核把关,认真填写企业推荐意见。

(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统一申报,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自5月14日至6月5日期间上传,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根据往年情况,均有部分企业忘记培育平台登录账号、密码,建议申请企业提前登录培育平台确认。如遇账户密码找回、手机号变更等问题,可咨询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10-12381,接通后拨9再拨6,通过语音要求转人工服务进行办理。

请各区经济区、经开区经信部门于6月8日前将推荐文件(含推荐汇总表、复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1、附件1-2)、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纸质件(附件2,每个企业一式2份,需加盖公章)、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纸质件(附件3,每个企业一式2份,需加盖公章)、佐证材料(每个企业2份,与申请书按顺序胶装成册,书脊处注明申报企业名称)报市经信局。各区经济区、经开区推荐汇总表(excel格式)、企业申请书(word格式)、佐证材料(pdf格式)汇总存入U盘,同步报送。联系人:黄丹丹,联系方式:027-60830052。

(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要也不建议通过任何中介机构辅助申请,企业只需如实填报,并提供资料即可。各区经开区、经济区经信部门不得委托、更不能指定任何中介机构辅助企业申报。如有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假借政府机构或公职人员名义向企业进行有偿服务的,一律视为诈骗。各区经开区、经济区经信部门要加强宣传、广泛动员,举办线上线下培训班,对此次申报进行免费辅导。

三、联系咨询

企业在申报中有关政策咨询、问题答疑等,可联系所在区(经开区、经济区)经信部门。

鄂城区:027-53116677

华容区:027-60699016

梁子湖区:027-60699872

葛店经开区:15071073686

临空经济区:027-60670025

 

附件:

1-1 .XX区经开区、经济区申报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1-2 .XX区经开区、经济区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2.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3.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

4.佐证材料(供参考)

5.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鄂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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