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强化全市经信系统履职尽责能力,提升督促检查工作成效,根据《2017年度全市经信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对全市经信系统履行职能、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服务民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开展明察暗访,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明察暗访的对象及时间安排
明察暗访对象为市经信委机关各科室和各区、开发区经发局、各街道经贸中心,从5月8日开始,到9月底结束。
二、明察暗访的内容
(一)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主要查看是否有超标准接待问题,是否存在无公函接待宴请的问题。是否违反规定在“农家乐”、私人会所进行公款吃喝等问题。是否存在公款旅游、乱发钱物、公款购买高档烟酒等问题,是否存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问题。
(二)转变工作作风方面。是否按照履职尽责的要求改进工作作风;有无态度生硬、形象不好的问题,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是否积极解决对基层和群众生冷硬推、工作效率低等懒政怠政问题。是否有中餐饮酒、上班迟到、早退、脱岗、串岗等问题。上班时间是否存在玩游戏、聊天、炒股、听音乐、看电影等问题。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包括会议记录、方案和工作措施及成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履行“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是否自觉遵守《廉政准则》;是否有利用职权之便吃拿卡要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等问题;是否严肃查处本系统腐败问题。
(四)公务用车管理情况。有无公车私用、超标用车等问题。
三、明察暗访的形式
1、组成明察暗访专班,不定时进行暗访。
2、成立6个明察暗访工作队,由市经信委分管领导分别带队,采取走访、随同办事、现场录像、电话查询、在岗情况查询等方式,对各区、开发区、街办经信系统进行督导。
四、明察暗访专班人员
组 长:徐 鹏
副 组 长:刘应龙 万丽平 黄丹丹
成 员:魏新国 李 媛 孙 路
具体暗访人员可临时在各单位抽调。
五、明察暗访工作队
第一工作队由刘江海(队长)、刘应龙、商松桥、耿冀、刘元堤等5人组成,主要负责葛店开发区的明察暗访工作。
第二工作队由徐鹏(队长)、万丽平、黄丹丹、李媛、孙路等5人组成,主要负责鄂州开发区的明察暗访工作。
第三工作队由张毅(队长)、李力平、吕建林、金国庆、李林、杨文鼎等6人组成,主要负责华容区的明察暗访工作。
第四工作队由余盖波(队长)、舒小文、刘盾、牛耀飞、张德斌等5人组成,主要负责西山、古楼、凤凰街办的明察暗访工作。
第五工作队由陈卓(队长)、彭鹃、钮靖、肖汉成、赵维等5人组成,主要负责鄂城区的明察暗访工作。
第六工作队由沈冰泉、王其东、于海歌、何秋萍等4人组成,主要负责梁子湖区的明察暗访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察暗访是改进作风、提升行政服务水平,打造服务型机关的重要措施,是提高执行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有效方法,也是发现问题、揭露矛盾、惩戒警示、提质增效的有效手段和形式。被查访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挠检查活动。
(二)注意保密。明察暗访工作人员要注意保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忠实履行好工作职责。明察暗访前要制定方案,不得提前通知被查部门及有关人员,不得泄露暗访工作有关内容。查访要坚持原则、严肃风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任何形式的宴请、礼品。
(三)反馈情况。暗访组对明察暗访中所发现的问题,在离开前及时向被暗访的单位进行反馈,督促进行整改。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