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开发区、街办经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委人才办关于印发〈鄂州市企业“千名引硕工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州人才办〔2017〕1号)及《2019年湖北省鄂州市境内企业招聘硕博研究生及重点高校本科生简章》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19年上半年企业新入职和二季度在职在岗的硕博研究生及重点高校本科生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2019年上半年新入职的硕博研究生及重点高校本科生(2019年1月1日-6月30日期间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书人员);
(二)二季度在职在岗硕博研究生及重点高校本科生。
二、申报材料
(一)新入职硕博研究生及重点高校本科生申报补贴需提供资料
1.《鄂州市企业硕博研究生、重点高校本科生申请生活补贴呈报表》(见附件一,简历需真实详尽);
2.硕博研究生及重点高校本科生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外高校毕业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现场核实完毕当即返还);
3.《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阅后当即返还);
4.硕博研究生及重点高校本科生基本信息公示一周情况报告;
5.《硕博研究生、重点高校本科生在职证明及承诺书》(见附件二)。
(二)在职在岗硕博研究生、重点高校本科生需提供资料
已享受生活补贴硕博研究生及重点高校本科生,企业在申请发放二季度生活补贴时,需在企业公共场所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出具公示结果报告及《硕博研究生、重点高校本科生在职证明及承诺书》。
三、申报程序
(一)各企业负责收集汇总本企业硕博研究生及重点高校本科生申报资料,确保符合政策文件要求,在企业公共场所对申报人员基本信息公示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提交资料至所在地经信部门(中省市直企业直接提交至市经信局)。
(二)各区、开发区、街办经信部门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审,依法依规查询申报人员信用信息后,会同本地组织人事部门对新入职人员申报资料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市经信局。
(三)市经信局对各区、开发区、街办经信部门申报资料进行复核,并在市党建网、市经信局网站等媒体平台上公示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申报时间
各区、开发区、街办经信部门请严格按照申报流程和时间,于2019年6月25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报市经信局汇总,逾期将不再受理申报资料,申报资料请务必真实完善。与条件不符者一律驳回申请。
联系人:黄丹丹 李媛
联系电话:0711-3830441
附件1:湖北省鄂州市企业硕博研究生、重点高校本科生申请生活补贴呈报表
附件2:在职证明及承诺书
2019年6月10日
附件1
湖北省鄂州市企业硕博研究生、重点高校本科生申请生活补贴呈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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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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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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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本人1寸免冠彩色近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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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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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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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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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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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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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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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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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及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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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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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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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企业 及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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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及 工作 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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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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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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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推荐 意 见 |
(签署意见并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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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经信主管部门意见 |
(签署意见并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在职证明及承诺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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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证明,下表**人截至2019年**月**日(季度最后一天日期)为我公司劳动合同期内在职在岗硕博研究生/重点高校本科生,申请发放2019年**季度“千名引硕工程”/“重点高校大学生引进计划”人员生活补贴款。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学历 |
入职年月 |
工作岗位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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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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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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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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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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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数不够自行添加,如有离职,请务必填上,并在备注栏写明离职日期。)
本公司郑重承诺:目前,我公司招聘的硕士(博士)研究生/重点高校本科生均为在职在岗职工,申请补贴信息均真实可靠。若他们劳动用工合同发生变化,我们会及时向市经信局报告人员变动情况。否则,如有不实,自愿承担相应后果。
企业负责人(签字):
企业公章: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