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宪法总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地方性法规规章,党内法规等。
(二)个性普法内容
电力法、安全生产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监管条例、湖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湖北省预防和查处窃电行为条例、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湖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
二、普法对象
全市经信系统机关干部职工、归口管理企业的干部职工;结对村村民,结对社区居民,结对企业职工。
三、普法目标
全市经信系统机关干部职工普法普及率达100%,参加全省干部和公职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参考率和通过率达96%以上;归口管理企业的干部职工的普法普及率达90%以上;结对村、社区、企业普法对象普法普及率达90%以上;增强机关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坚持普治并举,积极开展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全市经信系统和归口管理企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培植一批省、市级法治企业创建示范点。
四、行动计划(2018年)
(一)加强系统内普法
1.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相关规定,经信系统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经信系统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
责任科室:人事教育科、各级经信机关
2.认真贯彻落实《鄂州市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鄂州司发〔2017〕36号),加强系统内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经信系统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经信系统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经信行政干部入职培训、晋职(级)培训、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全面提升经信行政干部法治素养;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责任科室:办公室、各级经信机关
3.加强经信行政机关、经信服务场所和窗口的法治文化建设。利用办公大楼、服务窗口等公共区域,悬挂、张贴法律名言警句和反映行业特色的法治文化作品;利用法治道德讲堂,开设法治系列讲座;积极开展法治征文、书画、新闻、摄影、动漫作品征集等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繁荣机关法治文化艺术,推动机关法治文化产品、作品创作,积极参与法治微电影评选、展播活动;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推出一批具有系统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
责任科室:办公室、人教科、中小企业发展办公室(服务中心)
(二)切实做好社会普法
1.在“12·4”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各类特殊时间节点,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面向社会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经信行政官方网站、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结合经信行政执法实践有针对性地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
责任科室:办公室、电力科、中小企业发展办公室
2.在起草制定经信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责任科室:办公室
(三)推动普法执法有机结合
1.要将法治宣传渗透进执法的各环节、全过程,重点宣传普及宪法、电力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做到“执什么法普什么法”。
责任科室:办公室、电力科、中小企业发展办公室
2.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时,以告知、提示等形式,主动向申请人提供关于申请条件、审批标准、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方面的说明资料,告知申请人相关权利义务;在行政许可证照或文件发放领取过程中,对申请人进行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告知有关法定义务、责任等注意事项。
责任科室:电力科
3.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把普法融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和处罚执行全过程,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提高行政处罚的说服力和公信力。推广说理式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要充分释法析理,并告知法律依据和救济途径;推行生效法律文书公开上网和统一查询。
责任科室:电力科
4.在答复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行政复议等过程中,结合群众反映的问题,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将处理问题与宣讲法律规定、分析案件事实有机结合。
责任科室:办公室、电力科、中小企业发展办公室
5.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经信行政系统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社会影响大的行政诉讼案件,主要负责人要出庭应诉;主要负责人不能出庭的,要委托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出庭,不能只委托律师出庭应诉。
责任科室:办公室
(四)把普法融入经信服务全过程
在经信工作中结合开展有关的法律咨询服务和公共法律教育,依法解答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受理法律援助申请,要告知当事人法律援助条件、程序、范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要向当事人释明法律依据,宣传法律知识;回访当事人要解疑释惑,增强法律效果;充分发挥聘请律师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咨询服务。
责任科室:相关科室
(五)抓好归口管理企业的普法和法治创建
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指导协调督促归口管理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扎实开展法治企业创建活动,培植一批省、市级法治企业创建示范点。
责任科室:企业工委党建办、办公室
五、责任领导
市经信委党组成员、市委企业工委专职副书记徐鹏
六、责任科室
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联络员:张德斌 办公室主任科员
联系电话:3852485
邮箱:2125497699@qq.com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