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鄂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变机关作风,推行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优化全市经济发展环境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市经信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特制定市经信局政务公开实施办法。
一、公开内容
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市经信局工作职责和工作特点,确定政务公开的内容。凡是不涉及党和政府机密的行政事务,要实行全面公开,方便企业办事,接受基层单位、企业和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具体内容是:
一是公开市经信局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审批事项和关于服务企业发展的承诺。
二是公开办事的依据、办事的程序、办事的结果、投诉处理途径、投诉处理的结果。
三是对机关人、财、事的决策、审批以及落实情况的公开。包括以下十个方面,即:重大决策、重大资金使用、重大项目申报与审批、重大物资分配、重大物品采购、机构人员调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干部选拔任用、民主评议干部、公务员年度考核等。
二、公开形式
政务公开需要有公开载体,以保证公开的内容广泛、及时与干部群众见面。要采取多种有效的公开形式服务于公开的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
一是新闻媒体公开。将公开的内容在电台、电视台、报纸上公开。
二是网络公开。制作专门的政务公开网页。
三是设立专门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做到“两有”、“两挂”、“三上墙”,即:有举报箱、有意见箱;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承诺服务上墙、工作进度上墙、学教体会和警示上墙。
四是会议和文件公开。对于一些只适合在一定范围公开的内容,采取会议和文件的形式公开。
五是办事公开。设立鄂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公开办事程序、办事依据,服务全市经济建设。
六是内务公开,接受机关干部职工的监督。
三、实施措施
政务公开是一项长期、系统性的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真抓实干,建立长期有效的保障措施,做到制度化监督、经常化教育、系统化整改,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
一是建章立制,从制度上保证政务公开。重点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政务公开的实施办法、操作程序、督办检查等机关工作制度,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科室的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和整改工作,提高干部职工政务公开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首先是召开市经信局政务公开工作动员大会,层层宣传发动,大造声势;同时将政务公开的教育工作长期贯彻到中心组学习和机关学习中,经常性检查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整改存在的问题,总结政务公开工作的成功经验,逐步摸索出一套符合市经信局工作实际的政务公开工作的经验和措施,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的水平,树立市经信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象。
三是加强监督。加强监督检查是落实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重要的一环,是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保证。第一,健全监督体系,纪委监察室负责协助督促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理顺工作关系,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进行。第二,建立投诉处理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公开市经信局政务公开投诉热线电话:027-60830827,对政务公开中群众投诉的问题,认真调查,仔细整改,并及时向投诉单位和群众反馈整改的结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让投诉单位和群众满意。凡是基层单位和企业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要急事急办,及时处理。对处理整改不及时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第三,将政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起来,整顿行业不正之风。严惩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把市经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推向新的水平,确保市经信局政务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进行。
四、组织领导
为了完成市委、市政府规定的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的工作目标,为政务公开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成立以市经信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进展情况,协调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处理市经信局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和具体事务,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五、本办法自2021年11月12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