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2019年,鄂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内容,多途径多方式主动公开鄂州市经信局各类信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和网络平台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团结和谐的社会氛围,以政务信息公开促进工业经济发展,较好完成《鄂州市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鄂州市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各项工作任务。
1.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制。根据机构改革要求,鄂州市经信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分管局办公室的领导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联络、督促、检查、考评等,各科室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鄂州市经信局要求各科室在信息公开前对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信息进行审查,确保无涉及机密信息。政府信息由分管负责人审阅签字通过后,方能公开,确保无虚假、不完整信息对外发布。
3.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鄂州市经信局在网站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编制了政务公开目录。政务公开目录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业务工作等内容。按照市政府要求,市经信局每年及时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在局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布。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双千”活动情况。创造性地组织开发“鄂州双千(千名干部进千企 优化环境促发展)活动网上平台”,实现监测企业运行情况、企业网上提出诉求、“双千”单位网上晒办理进展情况、企业对办理情况进行评价、在线进行点评督办。截至12月末,全市“双千”活动各成员单位受理企业诉求352个,办结313个,正在办理39个,办结率88.92%。
2.公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承诺。在《鄂州日报》上公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委军民融合委员会办公室)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承诺书”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优化营商环境服务践诺情况”,公开给企业送“干货”、压缩一半办事时限、推动提速降费、打造“双千”活动平台、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5个方面的承诺和践诺情况,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3.公开惠企政策。组织编写《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汇编》和《湖北省、鄂州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汇编》,精选税收优惠、降低融资成本、节能与综合利用、5G技术应用、规划与技术改造、优化营商环境等14个方面的惠企政策,广大企业可以在市经信局官网和鄂州经济信息化微信公众号查阅。
4.公开财政信息。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提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在市经信局网站及时公示鄂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年度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以及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专项扶持资金支持技改项目、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省级隐形冠军项目等情况,确保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5.公开人才信息。在市经信局网站及时公示“2019年湖北省鄂州市境内企业招聘硕博研究生及重点高校本科生简章”,以及每季度申请生活补贴的在职硕博人员和重点高校本科生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和企业的监督。
6.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情况。2019年,市经信局共收到主办、会办的建议、提案17件。主要涉及政策扶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通信建设、环保治理等多方面内容。全部建议、提案均在市建议提案网络管理系统办理,均达到“三个100%”,即办复率、见面率、首次反馈意见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三个100%。
7.公开行政权力信息。市经信局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上公示本局依职权事项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和企业的监督,方便群众办事。
8.公开解读政策措施。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经济和信息化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及时通过《鄂州日报》、鄂州电视台、市政府网、市经信局官网和鄂州经济信息化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做好解读工作;市经信局组织市电信、移动、联通、铁塔公司等单位,参加“亲民热线”直播节目,就社会比较关注的通信行业发展与市民进行了深入交流。进一步增进社会公众对我市经济和信息化政策了解和理解,正确引导舆论,确保权威的经济和信息化工作信息及时准确传播。
2019年,市经信局在省经信厅网站和市经信局网站公开发布各类信息180余条;在《鄂州日报》《湖北日报》,以及省市内参等刊物上公开发布各类信息30余条;通过鄂州经济信息化微信公众号、微博、博客等方式公开发布各类信息100余条;共接受市民咨询近2000余人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约1000余人次,当面咨询接待1000余人次。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市经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市经信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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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2 |
2 |
2 |
规范性文件 |
5 |
5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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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1 |
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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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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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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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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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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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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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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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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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2 |
9.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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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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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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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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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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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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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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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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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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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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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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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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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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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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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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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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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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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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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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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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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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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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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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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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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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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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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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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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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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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经信局通过自查,尽管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出现差错,但主要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含金量还不够高,信息公开的操作性和便民性还不够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一是扩展信息公开范围。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
二是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报刊、网络、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加大经济和信息化惠企政策、高质量发展等宣传力度,拓宽公开渠道,注重操作性和简便性,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及时、准确、高质量地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经信局拟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考核,作为个人创先评优和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激发大家的工作热情。